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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中医医院检验科试剂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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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中医医院检验科试剂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因我院经营业务实际需求,现需选聘单位提供洪雅县中医医院检验科试剂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服务,兹欢迎符合条件的相关单位参加本项目的公开比选,有关事宜函告如下: 基本情况 (一)比选人:洪雅县中医医院 (二)项目名称:洪雅县中医医院检验科试剂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比选项目 (三)项目预算: 3500万(3年暂估价) (四)项目内容及要求详见附件 二、参与比选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比选申请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三)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招标代理机构已在四川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备案。(提供截图证明材料)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截图和针对本条承诺函原件)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三、比选邀请 (一)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比选公告在洪雅县中医医院官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二)比选文件组成: 参加比选的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封面上标注“正本”、“副本”字样,若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以正本为准。响应文件所附证明材料应内容完整并清晰可辨,响应文件应用A4规格纸编制。 响应文件包括: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鲜章); 3.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复印件盖鲜章) 4.承诺及声明函; 5.报价函; 6.服务应答表; 7.商务应答表; 8.服务承诺及措施; 9.供应商项目业绩一览表 10.其他资料 注:参加比选的供应商应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以备查验。 报名时间/文件获取方式: 2024年04月16日--2024年04月18日(工作日除节假日外上午8:00--下午17:00。) 1、本项目仅支持邮箱报名,投标人获取文件时,须提供下列有效证明文件①单位介绍信、②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③营业执照(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将以上材料扫描成PDF版,邮件以“单位名称+洪雅县中医医院检验科试剂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比选报名申请书”为名,于2024年04月18日17:00前发送到287587643@qq.com,逾期不受理。 2、文件获取方式:在洪雅县中医医院官网洪雅县中医医院检验科试剂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附件处点击下载获取。 (三)文件截至递交时间及地点:供应商请于北京时间2024年4月18日17:00前(以邮寄时间为准)将纸质响应文件密封邮寄至四川省眉山市洪雅县中医医院设备科(洪雅县止戈镇中心东路18号)逾期不受理。比选文件开启时间为2024年4月19日10:00(北京时间)。 (四)比选程序 1、主持人宣布:比选会议开始。 2、介绍比选项目情况并宣读参与比选的供应商名单。 3、宣读比选小组成员名单。 4、宣读比选纪律和注意事项。 5、医院纪检员检查响应文件密封情况。 6、比选小组审阅响应文件。 7、比选小组进行评审,确定中选人。 (五)中选原则 1、对所有参加比选供应商的评定,以相同的程序和方法严格按照比选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2、在满足比选条件的前提下,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比选小组复核后,应当按照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比选报告。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由比选小组组织供应商抽签确定供应商排序。 联 系 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13550520029
洪雅县中医医院 2024年0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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